
图为检查组领导查看柏杨坝人民法庭党团活动室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黄志权) 10月31日,省高院检查组对利川法院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工作进行了验收检查。
检查组一行在州中院司法行政处处长周章艳、市法院副院长李晓兵和司法行政科负责人等陪同下,对柏杨坝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察看,重点对路口指示牌、门牌、门楣的安装制作质量进行了检查。同时对柏杨坝人民法庭的审判庭、党团活动室、职工食堂和菜园子进行了查看。在听取了李晓兵副院长对利川法院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工作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对利川法院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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