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黄志权)2012年9月22日,利川法院司法行政科组织召开警车驾驶员及有车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警车管理专题会议,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晓兵、纪检组长张守兴到会并对加强警车管理,规范警务用车提出了严格要求。
会上,监察室主任传达学习了上级法院关于警车管理有关精神,对违规违纪情况进行了通报。技术科科长就警车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讲评,并对我院有关警车管理规定重点条款进行学习。纪检组长张守兴对个别违规使用警车的驾驶员情况宣布待岗学习的处理决定,重申所有干警必须按规定使用警车,坚决做到“八个不准”,要求全体警车驾驶员引以为戒,坚决杜绝违规用车等情况发生,对出现的问题绝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最后,副院长李晓兵强调,警车管理无小事,希望各位驾驶员及各单位负责人,增强责任心,严格按规定使用和管理警车,共同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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