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阳磊)近日,文斗法庭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赵某及儿子赵某某受李某之请为其房屋进行墙面粉刷。建房过程中赵某不幸跌落,造成重度残疾,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房主李某承担医药费、护理费等各种损失。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李某提供的护栏、跳棒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进行了辩论。赵某自己陈述儿子赵某某在众人阻止的情况下仍然从顶层跳落在跳棒上,才造成跳棒折断,导致赵某跌伤。这也与其他证人的证言相符。本院依法追加赵某某为本案的第二被告。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判决赵某自己承担30%的责任,赵某某承担40%的责任,李某承担3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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