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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货车国道失控 死者亲属请求赔偿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3-12-18 16:20 点击量: 697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冉丹)日前,民一庭审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事故中死亡的杨某的近亲属请求物流公司、运输公司及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0124171610,一辆重型厢式货车自利川向万州方向行驶,当车行至一下坡处,因车辆失控,其车头与相对方向行驶的另一货车挂擦后,又冲向死者杨某的简易商铺和住房。造成驾驶人及杨某死亡。该事故经利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认定,货车驾驶人负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死者杨某不负本起事故的责任,且认定货车严重超载。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肇事车辆均投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险,且该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应在两辆肇事车分别投保的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对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两肇事车在各自投保的第三者责任商业险赔偿限额内按比例承担。判决被告财保天城支公司、太保达州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五原告99000.00元。余下部分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五原告;保险公司免赔的由被告宁某某赔偿;其余被告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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