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刘卫华)11月4日下午,州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瞿赫之、副主任吕金施一行到利川法院视察调研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勇,利川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福先参加本次调研活动。
利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学贵向调研组汇报了该院于2011年10月被确定为全州两个未成年人综合审判试点法院后,从2012年4月正式组建少年审判庭,并于同年6月获批列编以来的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试点情况,推进试点工作的主要措施,试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参加视察调研的部分委员分别从“少审”工作在社会层面存在的问题、培养复合型“少审”法官、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发出全社会都要关心、关注和支持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加大未成年人权益家庭、学校、社会、司法保护力度的动议。
胡福先在发言中指出,新刑诉法对政法机关提出了新要求,对此,利川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到政法各部门开展了专题视察调研。就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胡福先认为要上下联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
对利川法院开展的未成年人综合审判试点工作,吕金施认为克服了许多困难,配备了较强的审判力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具有利川特色的少审模式和工作方式开局良好。他指出要做好这项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对未成年人犯罪多一些宽容,将轻刑化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审判延伸工作,将考察、回访、帮教工作抓实抓好,助其顺利回归社会;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让全社会了解、理解和支持法院审判工作。
瞿赫之从设立少审庭的意义非常重大、少年犯有自身的特点和利川法院少审工作为全州法院开好头、起好步三个方面谈了自己的感受。关于下一步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瞿赫之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实现庭内工作制度化,庭外工作机制化。法院要做好自身的工作,教育部门要负起教育尤其是法治教育的主要责任,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机构要参与源头治理工作,共同为法治社会建设和公民法律素养的提高作出努力。二是全州两级法院要与看守所、监狱加强联系,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工作方式。同时,公安、检察机关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实现工作有效对接。三是人民法院在抓好回访、帮教工作的同时,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社区矫正,落实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瞿赫之勉励利川法院少审庭全体法官,做好“少审”工作功莫大焉,务必把重心放在庭外,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力争展现亮点,做出成效,推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