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王毅)通过公开竞拍购得一块国用土地,但在该地上修建房屋时却频遭邻居阻工,无奈诉至法庭。近日,文斗法庭审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谭某通过公开竞拍购得利国用(2010)第27号土地,该地四至界限清楚,并于2010年6月过户并办证。日前,谭某在该地上修建房屋,但邻居田某以占有了他家地界为由多次到现场阻扰工人施工。谭某无奈将田某诉至法庭,法庭干警接待后跟随谭某来到修房现场,发现田某也在现场,遂组织双方现场调解。通过耐心的交谈,了解到该纠纷实属一起相邻权纠纷,谭某修建的房屋没有侵占田某的地界,但是在谭某修建房屋的地下有一条排污水道,该水道是一条历史性通道,田某要求谭某修建房屋不能破坏该水道。法庭干警遂向双方当时人宣传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谭某保留田某家房屋的该条排污水道,并保证畅通;田某不得再妨害谭某在该地上修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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