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坝法庭:四部门联合调解化解纠纷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3-04-22 11:07 点击量: 1503

      利川法院网讯 (通讯员 汪小月)毛坝镇某校园内冉某承包工程进行建筑施工,冉某雇请王某看管材料。因土地在校园内,该校给了王某一把大门钥匙,便于施工人员、车辆进出。2013年1月6日21时,该校教师杨某驾车返校,王某为其开门,杨某认为王某开门较慢,与王某发生争执,继而发生打斗,王某将杨某击打致伤,且诱发了杨某的精神病。杨某受伤后先后到多家医院,其中包括恩施州优抚医院治疗,医疗费17000元由冉某支付。

2013年4月8日,毛坝法庭受理杨某诉王某、冉某健康权纠纷案件后,当天就与毛坝镇综合治理办公室、毛坝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一起,对杨某、王某、冉某三方进行调解。因杨某精神状况不好,情绪激动,四单位工作人员通力合作,对三方做了大量的思想疏导工作,到当晚十时,终于促成三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冉某共同赔偿杨某经济损失4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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