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汪小月)2013年6月4日,在毛坝法庭全庭干警齐心努力下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李某来法庭要求与其夫离婚,而本案的被告胡某是镇上中学的锅炉工,作息时间和学生上下课一致,为了方便其参加诉讼,不影响被告的工作,承办人特意将开庭时间定在下午六点半。
原告带着孩子和换洗的衣物来参加的庭审,并威胁承办人:“如不能判决我们离婚,从此我和小孩就在法庭吃住”,而被告则是全家总动员。庭审前的氛围很紧张,承办人却十分的冷静。在开庭前分别进行了调解,了解双方对离婚的态度和想法。在明确双方无法和好的前提下,承办人开始了庭审。
庭审结束时已是晚上八点多,鉴于双方的态度坚决,行为较为偏激,生硬的判决可能会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放心不下案件的承办人,发动全庭干警处理此案,对原、被告各个击破,耐心劝说,请来被告的亲属协助调解,终于在晚上十点半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成功解决该离婚纠纷。
临走,当事人对法庭及办案法官一再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