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杜香耀)近日,利川市忠路人民法庭审结一起婚姻无效纠纷。蒋某与颜某系表兄妹关系,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隐瞒血亲关系骗取结婚证,后蒋某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宣告婚姻无效。
蒋某与颜某从小相识,并且关系较好,两人在年龄稍大时便一同外出打工,期间双方萌生了爱情,随后就开始同居生活。2002年,两人正式结婚并领取了结婚证,2003年,生下一女孩颜某某,此时,双方的夫妻感情也比较好,但近年来,蒋某与颜某经常因家庭事务争执、吵闹,两人关系出现了不和睦,夫妻感情淡化了,从2008年双方开始分居,期间没有任何往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2012年,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蒋某(女)之父与颜某(男)的母亲系亲姐弟关系,原告蒋某与被告颜某是亲血表兄妹,两人在登记结婚时,隐瞒了双方的血亲关系,骗取了结婚证,主审法官耐心向其宣传相关婚姻法律知识,告知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是法律明令禁止的,法院依法宣告原、被告婚姻无效,并对其女儿的抚养作出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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