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司法改革试点成果,支持司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中共利川市委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人员履职保护的意见》,为司法人员依法履职肃清障碍,提供保护。
该《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积极支持、有效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对未经人民法院裁判的案件,不得公开发布倾向性意见;不得要求司法人员从事法定职责之外的事务;各级领导干部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处理。同时,该《意见》明确了司法机关有权拒绝安排司法人员从事法定职责之外的事务;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处分;因履职致使本人及其近亲属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侵害等不良后果的发生;司法人员的隐私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司法人员个人信息,干扰司法人员个人生活。
为保障《意见》的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对违规安排司法人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事务的,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清理,并向市委专题报告整改情况;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及时向社会通报,并依照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司法人员合法权益受损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另据悉,自省高院、省检察院决定将利川法院、检察院纳入全省第一批改革试点以来,利川市委高度重视,要求全市各部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安排组织人事、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做好司改工作的准备和衔接工作,全力支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在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下,该市法、检两院已顺利完成法官、检察官入额和人员分类定岗工作,其他司改试点工作也在积极稳妥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