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罗 飞) 李某的妻子张某与村民吴某因土地纠纷发生争吵,继而相互抓扯,后张某因此受伤。李某找到吴某的丈夫赵某理论,双方发生抓扯,二人摔倒在地,赵某受伤。近日,利川市人民法院谋道法庭审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赵某各项损失共计7857.58元。
赵某与李某系同村村民关系。2014年4月15日下午,吴某与张某因土地纠纷发生争吵,后发生抓扯,致使张某受伤。后李某听说妻子张某受伤,于是找到吴某的丈夫赵某理论,发生拉扯,后双方摔倒在地,致使赵某摔伤。后赵某送往利川市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多处软组织受伤、L3陈旧性骨折、腰椎间盘突出,住院治疗12天,花费医疗费5543.12元。
一审法院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原告赵某之妻吴某与被告李某的妻子张某因调换土地产生纠纷,后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张某受伤。产生纠纷后,被告李某不通过正当合理的途径解决而是找到原告赵某并拉扯原告赵某,导致原告赵某摔伤住院。在此过程中,原告赵某并无过错,被告李某应对原告赵某受伤承担全部责任,赵某的损失为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7857.58元,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赵某各项损失共计7857.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