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冯俊)俗话说和气生财,怒气生灾。近日,团堡法庭与团堡派出所携手化解一起邻里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几年前,丁某的丈夫租赁了冉某的土地开办牲畜交易所,租期为十年。后丁某的丈夫因意外死亡,丁某接管了交易所。今年年初,冉某未经丁某许可,将交易所门口的装卸台及堡坎毁坏,并用大量石头将交易所大门堵住,使得交易所无法运营,为此,丁某找冉某多次协商,冉某拒不恢复原状,丁某也因此不给付今年的租金,冉某便将自家的牲畜牵到交易所里饲养,致使双方矛盾激化,丁某认为自己丈夫死了,冉某故意欺负他们孤儿寡母,欲采取过激手段进行打击报复。相关部门知道此事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矛盾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2012年11月15日,丁某情绪激动的来到团堡法庭和派出所说明情况,要求法庭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出面予以解决。鉴于此事矛盾比较激烈,社会影响较大,在安抚好丁某情绪后,团堡法庭和派出所决定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天下午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从法律和常理的角度,对双方行为的负面影响和法律责任做了深入的阐释,指出冉某堵门、毁坏装卸台及堡坎的行为侵犯了丁某的合法权益,后将自家的牲畜牵到交易所饲养更是不对,而丁某不交租金亦是违约,在此事中双方均有过错。通过调解,双方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心平气和的达成了共识:冉某立即将自家的牲畜牵回,并在15日内修复装卸台及堡坎;租赁合同的纠纷双方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同时,告诫双方当事人日后要互谅互让,发生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勿因怒生怨。
今年以来,团堡法庭大力开展社会调解工作,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协作化解了多起山林、土地、医疗、家庭等纠纷,尽全力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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