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徐敬军)近日,建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妻子张某状告丈夫黄某病后经常无故殴打致使她多处受伤,夫妻双方感情已濒临破裂,要求判决双方离婚,小孩由张某抚养,不要求黄某给付小孩抚养费。立案后,法庭工作人员前往被告黄某住所地送达诉讼材料,得知被告黄某现已身患重病。在送达的过程中,黄某因紧张过度,无法正常通过言语与办案法官进行交流。为顺利完成送达工作,办案法官只能通过用粉笔在地上写字的特殊方式与被告黄某进行沟通。
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办案法官与原告张某就案情进行交流,并对其开展思想工作,分别从法律规定、伦理道德以及家庭责任等不同角度对其进行劝说。在办案法官的耐心解释下,原告张某认识到夫妻双方都有扶养的义务,提出离婚将会对这个家庭造成毁灭性打击,由此可能给小孩健康成长所带来的不良影响,最终张某自愿申请撤回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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