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上午,市人民法院院长廖学贵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报告法院工作。
链接:利川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9日在利川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廖学贵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市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法院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年来,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670件,结案4785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8.95%,收案数、结案数同比增加1039件、658件。
(一)坚决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刑事案件447件584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依法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8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3件。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遵循程序公正、疑罪从无理念,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完善“圆桌审判”方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继续坚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①,实施社会调查、心理干预、回访帮教,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少年审判庭荣获“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被州中院推荐申报“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二)加强民商事审判,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审结民事案件2838件,比去年增长15.5%。其中,审理涉及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三农”案件675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审理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案件1363件,审结全州首例撤销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人资格案,弘扬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审理商事纠纷案件494件,规范市场秩序,确立市场规则,维护交易安全。注重司法调解,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2308件民商事案件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68.73%。
(三)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07件,比去年增长32.1%。妥善审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行政案件,依法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城市建设和管理。注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13.79%。认真贯彻实施新《行政诉讼法》,更新审判理念,强化相对人诉权保护,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8件,裁定准予执行10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四)加大执行力度,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执结各类案件891件,到位标的额3021.4万元。继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加强与金融机构、行政机关等相关部门协作,继续坚持执行联动机制②,在市场准入、房地产交易、政府扶持等方面实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一年来,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39个。加大对恶意逃债、规避和抗拒执行当事人的惩治力度,司法拘留76人,移交公安机关协助查询35人,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③立案侦查2人。
二、服务发展大局,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法工作主要任务,不断完善司法便民举措,努力消除诉讼障碍,主动服务中心工作。
(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六城同创”和“三违”整治工作。全力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多部门联动,成功执结中山片区旧城改造的系列案件。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推动建立第三方矛盾调处机制,依法支持、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坚持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
(二)妥善化解涉诉信访。加强源头治理,树立信访既是法律问题,又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的工作理念。完善信访评估机制,强化化解稳控工作,控制增量。畅通信访渠道,坚持专职人员每天接访、案件承办人随时接访、院领导定期接访制度,把信访人吸附在本地。依法打击缠访、闹访行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法律尊严,减少存量。信访形势明显好转。
(三)依法保障民生权益。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④,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43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8.3%。审理商品房买卖、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294件,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316件,到位标的额613.4万元,切实关注民生。适时开展法律援助,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36人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8.33万元;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救助金28.4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四)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功能设置,构建“一站式”、“一体化”服务平台。整合人力资源,规范服务行为,强化诉讼引导、判后答疑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调整人民法庭受案范围及管辖区域,开工重建沙溪、南坪人民法庭。继续坚持预约开庭、巡回审判等制度,开通案件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诉讼。
三、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深化改革创新,优化权力配置,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新媒体,加大司法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增进司法公信。
(一)认真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中央、省州市党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制定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及12个实施细则,突出庭审中心地位和法官主体作用,完成了人员分类管理⑤、法官员额制⑥、司法责任制⑦和省以下人财物统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创新工作量系数调整、法官业绩考评、审判团队构建模式等制度,得到上级法院和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先后有36个法院前来考察学习。法官定岗后,月平均结案数同比提高110.23%,入额的8名院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年共结案154件。
(二)全力推进审判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开通“利川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继续加强“三大平台”建设,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裁判文书3112份,居全州首位。探索案件信息库、诉讼服务系统建设,建成远程视频接访室和6个科技法庭,实现普通程序案件庭审实况同步录音录像。开通新浪微博直播功能,进驻手机客户端人民日报政务发布厅,丰富公开载体,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三)继续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抓好发回、改判案件和当事人长期申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建立“指导案件、典型案件、精品案件、瑕疵案件”库,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坚持有错必纠,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件。强化审判流程节点控制,及时监测、清理长期未结案件,防止久拖不决。建立案件过滤机制,审委会全年讨论案件30件,比去年下降41.17%。完成电子签章和文书批注系统建设,建立法官审判业绩公示制度,提升审判质效。
(四)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规范审判权利运行。主动争取人大权力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加强日常沟通,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监督重大案件执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设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室,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利川新闻网“市民直通车”栏目的回复率100%。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34件,参审率97.62%。
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以领导班子建设为引领,加强教育和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优秀的干部队伍。全年共有18个单位和个人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其中,利川市人民法院被最高院表彰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被省高院、州中院表彰为“先进法院”;胡兴国同志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以“三严三实”为行动指南,扎实开展“ 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形象意识,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高度重视党建工作,通过开展向最美基层法官学习、志愿服务、优秀法官事迹报告会及走访基层群众等活动,强化党性锻炼。注重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组织首批入额法官宣誓,坚定法治信仰。规范庭审活动,注意司法礼仪,促进司法文明。
(二)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问题为导向,对照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严格约束法官行为,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确保司法廉洁。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杜绝公款吃喝和公车私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签订责任状、集中约谈、诫勉谈话和述责述廉等形式,逐级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审务督察,加大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全年制发督察通报12期,收到实名举报线索29件41人。对查实的6件7人,责令纠正错误行为4人,批评教育2人,诫勉谈话1人。
(三)加强业务素质培养。扎实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科学配置力量,强化基层锻炼,法庭干警年龄、学历结构有效改善。注重年轻干警培养,加强队伍梯队建设,8名年轻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岗位。搭建学习平台,选送3名法官到州中院挂职锻炼。继续坚持院领导一对一辅导法官助理制度,先后3批28名年轻干警受益。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选派51人次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举办精品案件及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书记员速录大赛,参加上级法院信息化应用大比武、司法警察大训练,以比促学、以赛促训。
(四)深化文化建设内涵。巩固“文化建设年”成果,通过政治学习、党课培训、廉政教育等形式,开展 “道德讲堂”、“法苑讲坛”、院徽征集等活动,塑造利川法院精神⑧,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注重规划引领,加强文化阵地建设,高标准完成法院文化主题展馆、法律资料室、司法警察体能训练中心建设。统一视觉识别系统,塑造特色法院形象。
当前,市人民法院的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体制改革和实行立案登记制以后,法官员额减少,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二是人员素质、信息化水平、司法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办案质量不高、效率不快、执行不力、服务不优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和权威。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法官的办案任务更加繁重,司法责任更加重大,但法官动态管理和业绩考评相对滞后,职业保障尚未落实,法官的积极性难以始终保持、持续提升。四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当事人以上访缠诉相要挟,恶意逃避执行,甚至威胁办案人员的情况时有发生。此外,省以下人财物统管以后,体制机制不顺,办公办案经费不足,优秀人才补充困难等问题,也制约着市人民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市人民法院将全面贯彻市委和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继续坚持“五院”方针⑨,认真履行司法职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严格公正司法,服务社会发展。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九)》,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强民商事审判,支持市场主体积极创新,鼓励良性竞争,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⑩。建立“环境保护合议庭”、“旅游速裁合议庭”,加强环境审判,促进绿色发展。监督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执法,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六城同创”和“三违”整治工作,积极参与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攻坚,依法严厉打击精准扶贫和城市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通过富有成效的审判执行工作,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推进司法公开,树立司法权威。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依托移动互联网延伸服务功能,构建与网上服务平台、诉讼服务中心互联互通的移动通讯服务终端。实行卷宗材料电子化,升级数字办案系统,探索建立“律师服务平台”,不断拓展司法公开途径。继续加强“三网两微”法治宣传阵地建设,逐步扩大庭审直播比例,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公布法院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公开促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
三、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加大人民法庭人员、经费、装备投入力度,基本完成科技法庭建设任务,建成南坪、沙溪法庭并恢复办公,改善法庭执法办案条件。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拓展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加大小额诉讼、速裁、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快审快结,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始终坚持就地开庭、巡回审判等有效的便民举措,减少当事人诉累。
四、深化司法改革,打造过硬队伍。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中央顶层设计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通过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完成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遴选工作,探索更加高效的审判团队构建模式。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工作作风建设为关键、司法能力建设为基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营造清风清境清政,努力提气提神提能,为做好法院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做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创公信法院,敢于担当、扎实工作,为法治利川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用 语 说 明
①犯罪记录封存: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②执行联动机制:是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而探索和推动的一项工作机制,指人民法院联合公安、税务、工商、海关、金融、出入境管理、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给付财产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严格限制其市场交易行为、行政许可与行业准入审批、社会交往活动等办法,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裁判。
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④立案登记制:指案件受理制度。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⑤人员分类管理: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将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其中,审判辅助人员包括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技术人员等,明确各类人员不同的工作职责,按照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对各类人员实行不同的管理。
⑥法官员额制:指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根据法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数、案件数等确定法官数量,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员额一旦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不能改变,没有缺额就不能递补。实行法官员额制,就是要实现人员分类管理,让优秀审判资源集中到审判一线,建立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的法院人员配置模式。
⑦司法责任制:即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 ,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配套齐全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司法公正。
⑧利川法院精神:科学严谨、理性平和、务实高效、忠正博雅、清廉致公。
⑨“五院”工作方针:指市人民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在认真研判市情、院情的基础上,提出的“公信立院、科学治院、科技强院、文化活院、和谐兴院”工作方针。
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即从供给、生产端入手,通过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这种改革具体而言是要求清理“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将发展方向锁定新兴领域、创新领域,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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