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坝法庭审结一起离婚案件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3-08-01 09:58 点击量: 1492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汪小月)近日,毛坝法庭审结一起韩某诉彭某的离婚案。特殊的是,这已是两人第五次起诉离婚。前四次是妻子彭某态度坚决的要求离婚,丈夫韩某一直反对离婚,这次则是韩某“回心转意”起诉要求与彭某离婚。

在受理韩某诉彭某离婚纠纷一案时,原告韩某提出妻子彭某曾到法院起诉要求与其离婚。为深入了解案情,抓住双方离婚症结所在,承办法官到档案室查看之前办案卷宗,发现被告彭某曾四次起诉原告韩某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判决夫妻离婚的要件是感情破裂。经过查阅卷宗,承办法官发现之前的四次起诉,彭某没有提交与韩某感情破裂的任何证据,且韩某一直认为与彭某还有感情,不愿意离婚。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和考虑,法院驳回了彭某的诉讼请求。“这是第五次对簿公堂了,我们真心希望可以解除这段婚姻。”被告彭某对承办法官说。

在审理过程,承办法官耐心地分别对原、被告做工作,顺利解决财产、债权债务及小孩抚养等问题,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如愿”解除了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