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法党组〔2019〕16号
关于汤永靖等14名同志
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晋升的通知
本院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鄂组发〔2016〕3号)规定,经院党组研究,批准:
一、以下4名同志晋升为一级法官(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汤永靖 利川市人民法院毛坝人民法庭庭长
张 明 利川市人民法院汪营人民法庭庭长
黄忠富 利川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谭 托 利川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二、以下10名同志晋升为二级法官
林定位 利川市人民法院团堡人民法庭庭长
程谋文 利川市人民法院谋道人民法庭庭长
冉艳蓉 利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肖 峥 利川市人民法院谋道人民法庭副庭长
肖爱华 利川市人民法院柏杨坝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利琴 利川市人民法院汪营人民法庭副庭长
廖松林 利川市人民法院民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谭 俊 利川市人民法院谋道人民法庭副庭长
殷良平 利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龚秀娟 利川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以上同志的等级晋升时间从2019年7月15日计算。
中共利川市人民法院党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