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汪小月)利川法院林同灯、吴启学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 两位同志自上世纪80年代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数十年如一日,热爱法院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爱岗敬业,一心为民,用法律捍卫了公平正义,维护了法律尊严。
据悉,为鼓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长期献身人民司法事业,增强职业尊荣感和自豪感,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设立了“荣誉天平奖章”,并以最高人民法院名义颁发荣誉,旨在表彰在人民法院工作累计满30年、为人民法院工作做出贡献的在编人员。此次恩施州两级法院共有51人获得此项殊荣。

(林同灯)

(吴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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