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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人民法院乡镇法庭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 利川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18-01-12 14:55 点击量: 1007

一、采购项目名称:乡镇法庭监控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限大华,海康,天地伟业)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6.8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必须为符合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完整的相应货物和售后服务。

  (三)生产商须有独立的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四)投标供应商必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资料【供应商可在公司注册地或者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出具】。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时间和地点:

  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19日,持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见公告附件)、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到利川法院综合楼710办公室领取询价文件。

  五、本项目在开标时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情况进行审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资格要求原件【三证合一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资料、厂家项目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作为开标时供应商进场依据,如不能提供或不能完全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或资料原件不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将不得进入开标会场,由此带来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年1月22日上午9:00在利川市人民法院综合楼706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利川市人民法院

  地址:利川市胜利路2号

  联系人:龙先生

  电话:13971888676

 附件:投标报名表

投标报名表.doc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