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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琐事发生打斗,夫持刀砍妻获徒刑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4-08-13 21:11 点击量: 889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黄晓玲)近日,利川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罪案,被告人钱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钱某系利川市凉务乡狮子村8组居民,与被害人胡某系夫妻关系。利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12月19日,被告人钱某与被害人胡某在家因琐事发生争执和打斗,在打斗过程中钱某持菜刀将胡某砍伤,胡某用嘴咬住钱某的左手,钱某见状便用右手来回拉扯胡某的头发,致使胡某的嘴部撞击在木桌上而受伤。经鉴定,被害人胡某牙槽骨折,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钱某故意伤害其妻身体,致其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钱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能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此外,被害人胡某对被告人钱某出具谅解书,也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钱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院决定判处缓刑,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作出了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