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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继荣院长向市九届三次人大会议报告法院工作

来源: 利川市法院 时间: 2019-03-19 10:45 点击量: 1087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冉利咸)1月6日,在利川市第九届人大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利川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继荣向大会作2018年利川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受理各类案件11813件,审、执结11248件,同比分别上升18.95%和20.20%,结案率95.2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81%。41名入额法官全年人均结案274件,超全州平均数100件,居全州首位。利川市人民法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通报表扬为“司法改革示范法院”。

一、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严格依法履职,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妥善审结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以法治方式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受理刑事案件530件,审结505件,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134人。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犯罪等案件35件;高举反腐司法利剑,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6件;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审结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35件;积极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依法审结首例监察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该案庭审视频引起近17万人次关注;立足审判,惩教结合,有效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12人,延伸服务,扎实开展回访帮教工作36人次。一年来,妥善审结唐某等5人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案、江某等8人数额特别巨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肖某等3人数额特别巨大信用卡诈骗案、戴某等26人聚众斗殴案等重大案件,刑事司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受理民商事案件7548件,审结7251件,同比分别上升28.00%和31.43%。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人身财产权益的关切,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医患纠纷等案件2329件;追索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案件252件;优化营商环境,审结买卖、租赁、房地产、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1932件;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案件2134件。妥善审结苏马荡地区涉旅游房地产纠纷案件,服务保障地方旅游经济发展。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55.14%。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受理行政案件183件,审结174件。牢固树立依法监督行政理念,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履行法定职责等16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等职能,驳回行政相对人不合法起诉或诉讼请求42件;支持旧城改造,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14件。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运用,形成行政审判新常态。配合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29.65%。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一把手高位推动;立足审判本职,加强系统学习,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突出工作实效,定期向市委、上级法院汇报,深入排查涉黑涉恶线索,选派资深刑事审判法官定期参加5.10”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案情推进会;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均开设扫黑除恶专栏,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有关犯罪线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融入法治宣传教育,目前已制作宣传横幅18条、宣传栏4块,发放扫黑除恶读本5000余册。

二、以破解执行难题为抓手,维护司法权威

努力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受理执行案件3552件,执结331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8859万元。制定《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建立定期检查督办机制,对工作任务实行清单管理,按时销号;强化装备保障,增配执行力量,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干警执行实战能力;执行周一例会制度,无特殊情况主要领导每期按时参加;持续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治理和反消极执行、反干扰执行、反规避执行活动,确保执行权高效、廉洁、有序运行。

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坚持审执联动,牢固树立立案、审判、执行三位一体理念,做到立案为审判、执行提供基础、创造条件,审判尽量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执行及时反映审判工作成果,不打“法律白条”;立案、审判环节开展执行风险告知和诉讼保全、先予执行申请提示,积极开展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共采取诉讼保全313件,保全金额6605.65万元;彻底清查标的款,实现涉案款物规范化统管收付。

凝聚执行攻坚合力。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巩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部门联动、法院主办、各方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加强与全市各部门特别是公安、国土、电信等单位联动,信息互通;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和信用惩戒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和惩戒机制,为诚信建设注入法治力量。

穷尽一切执行措施。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执行活动,增强执行工作强制力、威慑力;对有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共司法拘留113人;以重点打击拒执犯罪为突破口,立案6件6人,以撤诉方式结案3件3人,免于刑事处罚1件1人,移送公安机关网上追逃2件2人;深化网络司法拍卖,破解财产变现难题,已成交金额756.67万元,拍卖环节违法违纪“零投诉”。将2305名当事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督促63名被执行人自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三、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优化司法服务

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健全公正司法机制,创新司法为民措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

积极创新社会综合治理。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尽力将矛盾消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出台《关于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积极运用司法职能及时化解相关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大量涉企业纠纷案件,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执结市国土资源局与牟某等3人非诉行政执行案等一批案件,助推市域经济健康发展;加大信访化解积案力度,化解信访案件28件;加强院领导接访、判后答疑和全方位调解等多项工作措施,切实提高案件服判息诉率;建立律师参与接访、信访公开听证等制度,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该律师调解工作室代理申诉案件2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00余人次,无一“非正常越级进京上访”事件发生。

完善便民利民助民举措。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推行诉讼引导、立案登记、案件查询“一站式”服务;沙溪、南坪办案点恢复办公,为辖区当事人提供更为便捷的诉讼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司法”思维与方法,利用微信、QQ等送达法律文书、视频连线开庭、发放执行款项;引进pos机刷卡交费,便民服务进一步升级;加强对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的司法保护,开通“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医患纠纷等案件,集中为农民工发放执行款200余万元,让司法审判尽显人性关怀。

推进法治扶贫温暖人心。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带领帮扶村群众大力发展产业重燃生活希望,提供尖椒产业发展资金4万余元,发展尖椒产业102亩;继续发展规模化种、养殖,现种植茶叶823亩,种植漆树100亩,养殖生猪400头;开展技能培训,补贴误工费用,有效推进科技扶贫;争取、协调资金100余万元,大力改善帮扶村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妥善化解扶贫工作中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严厉打击脱贫攻坚领域的职务犯罪及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减少困难群众诉讼权利实现障碍,依法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57.43万元,司法救助45万余元。

坚守立场彰显核心价值。惩恶扬善、定纷止争,践行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针对“子不养父”事件等社会现象引发的讨论,在司法工作层面做出积极回应,助力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风气;通过依法公正审理“挥手英雄”近亲属与钟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等,彰显社会基本道德观念,肯定见义勇为行为,弘扬文明、公正、友善的核心价值观。

四、以司法改革为主线,提升司法公信

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遵循司法规律,深度融合司法改革和信息化技术应用,审判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认真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任务。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组建新型办案团队,以精准化工作量测算为基础,实行分级分类考核,突出工作实绩,创新完善审判业绩考评管理体系;科学核定、统一调配、动态调整,平衡法官工作量;制定《关于民商事案件网络公告送达实施办法》,解决“送达难”又添新招。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注重强化证据引领,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逐步实现司法证明实质化;完善非法证据调查操作规程,依法及时处理当事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排非”申请;积极推动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努力做到关键证人“应出尽出”;大力推进繁简分流,完善庭前会议制度,着力推进庭审实质化建设。

精准发力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常态化案件评查、通报机制,及时发现案件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年通报审判运行态势、法官办案进度和院领导办案情况共25期;院庭长办案实现常态化,入额院庭长办案数量占法官办案数量55%;分门别类整理最高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和最高院、省高院、州中院生效裁判文书确立的裁判规则,不定期发布专业裁判指引和参考性案例,统一裁判尺度;认真开展“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

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科技法庭逐步实现全覆盖;规范电子签章系统的管理和运用,应用电子签章系统为3113份裁判文书进行了签注和加盖院印;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审判公开平台应用,切实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和庭审直播公开常态化;注重新媒体运用,坚持以案说法,每天推送法院工作信息,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居全州法院前列;拍摄首部微电影《心结》,彰显市人民法院精神。

五、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锻造法院队伍

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突出政治引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不断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扎实开展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党的建设。

增强履职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审判执行、后勤管理、信息化运用等实务培训,利用省、州、市等各级会议结束后的较短时间,开展业务交流和重、难、热点案件学习、讨论,切实提高干警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持续开展“道德讲堂”等活动,着力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和道德素养,一支理论功底深厚、司法经验丰富、审判技能精湛的专业型法官队伍正在逐步形成。

强化执纪问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措施》,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确保责任全覆盖。制定《利川市人民法院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综合督察的规定》,持续改进司法作风;重要时间节点加强警示教育,要求干警筑牢抵御风险诱惑防线;开展机关日常检查48次,法庭日常督查20次,警车使用和归库检查1252次,会务督察20次;完成审务督察情况通报12期,党风廉政建设通报4期;警示教育谈话39次,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与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和载体。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监督执行;配合市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组织公职人员参加法院公开审理案件旁听活动方案》,要求公职人员每年至少旁听一次庭审,创新现场和网络结合旁听形式;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积极妥善办理检察建议;市长热线、中国利川网“市民直通车”、门户网站“院长信箱”回复率100%;广泛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积极增进与公众良性沟通。

2018年,市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许多不足与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新形势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司法体制配套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执行工作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司法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智慧法院投入还需进一步加大;四是受理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干警常年超负荷工作,身心状况堪忧。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一定强化责任担当,努力推动解决。

2019年,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利川市决胜脱贫攻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高站位服务大局。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高质效执法办案。持续发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支持民营经济和小企业发展,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建立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执行工作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扎实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高标准保障民生。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不断提高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依法支持精准扶贫,强化干警责任担当意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是坚持从严管理,高素质建设队伍。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坚持深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统筹推进其他工作,补齐各项工作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