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人民法院
公告
张家兵(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92****2157):
本院受理原告谢伟品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鄂2802民初45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40元,由原告谢伟品负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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