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公告送达

王楚江诉张宗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利川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0-10-13 11:52 点击量: 1459

湖 北 省 利 川 市 人 民 法 院

 

 

张宗应(公民身份号码: 4228021965****5453):

本院受理原告王楚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具体地址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鄂2802民初38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联系电话:0718-7451381

联系地址:利川市汪营镇苏家桥村汪营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