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通知公示

关于人民陪审员2018年度参审案件规定的通知

来源: 利川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18-06-01 15:09 点击量: 25132

本院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一、参审上限数:2018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上限数为200件。

二、参审经济补助:2018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未超过200件的,本院应当根据其参审案件数给予相应经济补助,一案80元;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超过200件的,超过部分本院将不予发放经济补助。

特此通知

 

 

中共利川市人民法院党组        

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