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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以法治思维断是非解难题

来源: 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时间: 2014-09-22 15:20 点击量: 1929

法治思维说到底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问题的一杆秤,它要求人们崇法尚理,客观理性,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深水区,唯有法治才能有效整合各种声音、化解各类矛盾,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法理学家贝卡利亚说,“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拥有法律的力量,只要人们善于培养和运用法治思维,自觉按照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法律具有可预见性和可期盼性,法治思维要求人们透过法律寻求自身行为规范的最大公约数。因为,缺乏预见性的行为往往可能伤及无辜,而缺乏期盼性的行为又容易造成极端。

  法治思维说到底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问题的一杆秤,它要求人们崇法尚理,客观理性,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特别是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深水区,各种思想、观念针锋相对,各类矛盾、诉求错综复杂,纯粹的道德、政策和社会习俗已经不能适应和服务改革和发展的需求,唯有法治才能有效整合各种声音、化解各类矛盾,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法治建设势必覆盖不同的领域和群体,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法治思维的培养和运用也不只是政府和国家的事情,事关公民个人的切身利益,需要举全社会之力,让法治之风蔚然成荫。

  党员干部需要带头树立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履职的能力。可以说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为此习近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特别是当前暴力强拆、钓鱼执法仍然普遍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还是屡禁不止,培养法治思维的任务显得更加紧迫和艰巨。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法治思维,依法办事履职。一是要消除权大于法的思想,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于公要坚持“法不授权即禁止”,于私要明白“法不禁止即自由”;二是要谨防“一把手说了算”,严格按照程序办事,防止领导干部拍脑袋决策,拍桌子办公;三是要打消官老爷的念头,俯下身子当好人民的公仆,切莫居庙堂之高而不忧其民,处江湖之中而不忧其君。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治国的重任终究要落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上。受历史、经济、文化、地缘等诸多因素影响,当前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水平仍然处于待开发和提升阶段,在处理日常生活和面对大是大非方面,太过依赖个人情绪和主观嗜好,尚未真正形成客观、理性,符合法律逻辑的判断。

  于是我们看到本该属于学术探讨的转基因问题,却演变成两位名人的微博对攻,甚至出现当局者无法自拔,旁观者喜闻乐见的怪现象。从言论自由到人身攻击,似乎只是毫厘之间,吐槽者和围观者向来捧场,遗憾的是法治思维至今缺席。边沁说,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严格地服从和自由地批判”。要做到严格服从,唯一的办法只能是把法律信仰,而要实现自由批判,前提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人民群众只有自觉树立法治思维,严格按照法治方式办事,才能营造风清月朗的舆论环境和其乐融融的干事氛围。

  媒体作为政府和公民之外的第三人,掌握着大量的话语权。媒体如果没有正确利用好这些话语权,后果非常严重。当前闹得沸沸扬扬的“21世纪网案”,该网站8名媒体人因为涉嫌新闻敲诈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当标题党、假新闻、有偿新闻、新闻敲诈成为另一种新闻时,有人调侃一切都是为了头条。玩笑性的戏谑却真实地道出了当前媒体缺乏法治思维的尴尬。如何运用法治思维,传播客观声音成为新时代媒体的首要任务。

  媒体从业者在加强职业修养的同时,还要重视法治思维的培养。要以高度的职业态度和法治精神进行新闻报道和评论。客观、真实地把事物呈现在公众面前,不偏不倚,不偷梁换柱,不断章取义,不添油加醋。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还原客观事实真相,传递社会好声音和舆论正能量。

  法律如果不能被信仰,法治必将遭践踏。只有当我们的人民能够以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碰到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找法律而不是找关系,我们的媒体能够恪守职业良知,传播舆论正能量,而我们的国家又能够切实有效地保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我们的社会才能够形成崇法尚理、和而不同的和谐氛围。到那个时候,我们就可以放心地说,这个时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安全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