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伤残,法庭调解促和解

来源: 利川法院 时间: 2014-12-08 13:24 点击量: 1671

   

    (通讯员:张黎)驾车致人伤残,赔偿起纠纷。日前,汪营法庭调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今年6月18日,利川市汪营镇甘泉坝村民谭某在自家屋旁公路上行走时,被张某驾驶的货车撞倒受伤,治疗终结后经法医鉴定为9级伤残,双方在赔偿事宜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未果。为此,谭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3697元。

    12月8日,汪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前,主审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在法庭的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当庭给谭某赔偿了各种费用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