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 艾晶晶)近日,柏杨坝人民法庭处理了一件离婚纠纷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谭某与毛某是一对年龄相差8岁的夫妻,二人结婚初期感情尚好,还生育了两个女人。后毛某外出打工,二人缺少沟通,导致夫妻关系紧张,毛某曾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后又撤回起诉。此时,谭某再次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抚养两个女儿。
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双方达成了调解。谭某某与毛某某离婚,两个女儿跟随谭某某生活,毛某一次性给付两个女儿抚养费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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