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合两次起诉,调解离婚得偿所愿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4-12-18 15:37 点击量: 2995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 艾晶晶)近日,柏杨坝人民法庭处理了一件离婚纠纷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谭某与毛某是一对年龄相差8岁的夫妻,二人结婚初期感情尚好,还生育了两个女人。后毛某外出打工,二人缺少沟通,导致夫妻关系紧张,毛某曾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后又撤回起诉。此时,谭某再次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抚养两个女儿。

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双方达成了调解。谭某某与毛某某离婚,两个女儿跟随谭某某生活,毛某一次性给付两个女儿抚养费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