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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被刮起摩擦 行凶伤人领刑罚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4-08-26 10:17 点击量: 739


(通讯员:黄忠富)随着经济发展,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车辆刮擦等小事故也屡有发生,如处理不当便可能酿成刑案。利川一男子罗某便因其朋友与他人为车辆刮擦事故发生纠纷,一时冲动持木棒将对方打成轻伤,结果既赔钱又被判刑,付出了无谓的代价。

2013年12月3日,陈某驾驶的小轿车与被害人张某驾驶的拖拉机在会车时发生刮擦,致使小轿车右侧后视镜受损,陈某要求张某赔偿损失遭到拒绝,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坐在小轿车中的罗某见状,便从该车后备箱中拿出一根80厘米长的木棒,向张某的后背、小腿处各打了一棒。经鉴定,张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发后,罗某与张某达成赔偿协议,由罗某一次性赔偿张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20000元,取得了张某的谅解。

利川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罗某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同时,鉴于罗某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决定对其宣告缓刑。据此,利川法院于近日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