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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亿恒远(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诉杨涛、杨兴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利川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1-06-02 16:02 点击量: 1920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杨涛、杨兴权(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92****1014、4228021971****1018):

本院立案受理原告久亿恒远(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2802民初8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久亿恒远(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承办法官:黄  嵩

     书 记 员:向宇骁

联系电话:16672236725

地址:利川市汪营镇兴盛福路汪营法庭

 

 

二○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