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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一男子因非法持有毒品再次入狱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5-01-30 16:54 点击量: 2545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黄忠富 刘守柏)利川男子牟某因运输毒品,于2000年5月被福建莆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出狱后仍不悔改,于2014年10月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再次被捕。近日,利川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牟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现年45岁的牟某系利川市南坪乡农民,多年前外出务工,期间开始接触、吸食毒品,后于2000年5月被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牟某出狱后,不思悔改,于2014年9月在莆田市向他人购买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400余颗并带回利川,入住某酒店717房间。

10月2日,利川市公安局民警根据举报线索,将牟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尿样检测,结果呈阳性,遂依法作出对牟某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处罚。10月13日,利川某酒店的服务人员在整理牟某入住的717房间时,发现床头柜上的黑色提包内装有毒品而报警,民警在该房间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共410颗。同日,正在恩施戒毒所戒毒的牟某被抓获,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送检物品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毒品成分,净重20.3973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牟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牟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牟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属于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利川市人民法院于近日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