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怒打9岁少女,母亲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4-09-24 15:09 点击量: 2216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何雷)日前,团堡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原告张某,系被告李某甲前妻。双方于2001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取名李某乙,现年9岁。原本是幸福美满的一家,然而二人婚后因为家庭琐事长期不和,且经常发生争吵打架,夫妻关系彻底破裂,在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遂于2009年在本市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李某乙随李某甲生活,张某不支付抚养费。离婚后,一直相安无事,但是在近日李某甲因事一怒之下痛打李某乙,被打之后李某乙只身离家并寻至其母张某家告知母亲个中经过,闻知此事后,有感于女儿随父生活不易,一纸诉状将李某甲起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本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长期从事泥瓦工,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和收入来源,使得张某经常独自一人在家无人照料,且伴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独自抚养女儿多有不便,加之被告脾气暴躁,这样的环境实在不利于小孩的成长,相比之下,变更抚养关系,不会激化二人之间矛盾,让张某随其母亲生活也更有利于其身心成长。因鉴于此,承办法官当庭主持调解,悉心为双方分析其中利弊,最终被告同意小孩由原告抚养,并定期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