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人民法院
公告
廖玉鹏(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80****2113):
恩施州创饰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2MA487JD71):
本院受理原告罗明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2802民初5730号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二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工资款共计人民币21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起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柏杨坝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冯俊 联系电话:0718-7641819
联系地址:利川市人民法院柏杨坝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