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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进诉牟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利川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2-03-10 09:35 点击量: 5338

利川市人民法院

公告

(公民身份号码: 4228021981****1017):

本院受理原告冉进诉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鄂2802民初897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当事人须知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人民币400000元及资金占用费;二、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 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 10

 联系人: 杨辉                    联系电话:13971886822

联系地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