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 段艳菊)近日,利川市忠路镇村民罗某到朋友邓某家鱼塘钓鱼,鱼杆不慎触到高压线,罗某不幸身亡。事发后,罗某家人认为作为鱼塘老板的邓某应当对罗某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便请求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利川市忠路法庭的工作人员主动到调解现场,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给他们分析本案的法律关系以及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最终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了一致意见,由邓某赔偿罗某亲属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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