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讲信用躲债务 拒不执行被拘留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3-11-28 14:55 点击量: 1828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汪小月)借款人躲避债务,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判决的还款义务。近日,刘某被司法拘留。

刘某与黄某原不相识,2011年刘某到黄某的住所地为某职校招生,时间长了,双方渐渐熟络起来。刘某向黄某借款50000元,黄某基于对刘某的信任,借钱给了刘某。借款到期后,刘某没有还款,还一再躲避黄某,黄某追收借款,却找不到刘某。黄某向利川市人民法院毛坝法庭起诉,办案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刘某,刘某尽然与办案人员玩起了“躲猫猫”,办案人员多次按照其告知的地址都无功而返。最后答应自己来法庭领取起诉状副本等材料,也一直未兑现承诺。办案人员不得已在刘某住所地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到刘某家里向其成年家属留置送达了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开庭时刘某向办案人员发短信,称不到庭参加诉讼。

   案件缺席判决后,办案人员以邮件的方式向其送达民事判决书,刘某亲自在回执上签字。民事判决生效后,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通过努力找到刘某,刘某拒不执行,鉴于刘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违法行为,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慑于法律威严和强制措施,刘某履行了部分给付义务,剩余部分双方也达成和解协议,法院遂解除了对他的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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