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北 省 利 川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杨万春(4228021971****3460):
本院受理原告向贤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具体地址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2802民初29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原文:准于原告向贤来撤回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利川市人民法院汪营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1 年 7 日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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