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丁宏 杨春桃)2月7日,利川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一行迎着新年的第一场雪,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山路颠簸到达元堡乡友联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这是2017年利川市法院巡回法庭首个案件。
因被告人张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久居村里,为方便他出庭应诉,充分保障其诉讼权益,利川市法院将法庭“搬到”了张某所在的村的村委会。当天,巡回法庭法官一行借着村委会的办公室和从其他地方挪来的“办公桌”,展开了一场简朴却不失庄严的审判。
十余年前,被告人张某从同村村民处获赠2支自制火枪并一直非法持有,直至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两支火药枪均性能良好,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具备杀伤力。
当天,法庭当庭宣判,张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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