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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法院顺利执结市国土资源局与李某等四人合同纠纷案

时间: 2016-05-23 16:58 点击量: 8638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丁宏  胡云开)5月19日,利川法院依法执结利川市国土资源局与李某等四人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房屋已交付市国土资源局。

市龙船调主题公园项目是利川城市建设的重要民生工程,李某等四人位于都亭街道办事处榨木村十组的房屋在该项目拟征房屋范围内。在整个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因李某等四人拒绝交付涉案房屋,导致施工受阻。

4月28日,市国土资源局向利川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要求被告腾空被征收的房屋,并交付原告。利川法院认为,市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了被告的房屋,原、被告签订了市龙船调公园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产权置换),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该项目的建设进度,且被告已基本腾空涉案房屋,在外另行租房居住,被告有履行能力,且先予执行也并不影响被告的生活及权力的救济。5月16日,利川法院立案后立即向四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释法明理,要求四被执行人立即交出涉案房屋。

经利川法院执行人员再三沟通,耐心为双方做思想工作,原告和四名被告达成和解。5月19日,四名被告将被征收的涉案房屋腾空并交付给市国土资源局,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