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李浩)近日,利川市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经调解,被告张某及其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杨某医疗费十余万元。
原告杨某是一名两岁的幼童,2018年3月杨某的母亲邱某抱着杨某横过马路,被转弯的车辆刮倒在地,车辆驾驶人张某当即下车查看,并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后经治疗杨某及其母亲邱某共计花费医疗费等其他费用十余万元,因与保险公司协商未果,杨某及其母亲邱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及其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张某及其母亲医疗费等其他费用。
经调解,原告表示自己横过马路没有注意,愿意承担一部分责任,被告当庭向原告道歉,表示自己也有过错,后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化解了矛盾。
希望居民们就此增强法制观念并引以为戒,切莫横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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