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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诉周伟抵押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利川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1-07-15 11:37 点击量: 1956

湖 北 省 利 川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周伟(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89****6019):

本院受理原告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诉你抵押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贷款本金4999.93元,支付贷款利息(含罚息)453.02元,前述共计5452.95元,利息暂计至2019年1月8日,以后按照合同约定连续计算至本息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2、被告向原告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749.99元;3、原告对被告所有的车牌号为鄂AR30Z2的抵押车辆折价、拍卖或者变卖的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被告承担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内。本院定于2021年9月23日9时00分在利川市人民法院南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十日

联系人:南坪法庭  联系电话:0718-7252616

联系地址:利川市南干大道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