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 川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谭红依(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85****136X):
本院受理原告牟伟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原、被告离婚;2、婚生女牟婵臻由原告抚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1月11日9时00分在利川市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望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艾晶晶 联系电话:0718-728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