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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最美基层法官】难以割舍的法官情结

——记湖北省利川市团堡人民法庭退休老庭长刘清树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4-05-05 15:32 点击量: 4552

   

刘清树,男,生于1954年10月,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中共党员。曾历任利川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

为审判事业奉献一生的老庭长,一身平凡,默默无闻,但却有着无数的优点一直引导、激励、鞭策着利川法院年轻一代法官。遥望那些英雄人物,想着身边的光芒点滴,我们觉得刘清树同志的事迹一点也不逊色,想想他的旅程还确属不易。

几十年的法官生活,他却在法庭度过了90%的时间,难能可贵是他从庭长岗位上退下来后,院领导照顾他将他调入机关民一庭工作,免受上山下乡、风餐露宿之苦,然而工作不到两年,因法庭人员少,年轻人又都想进城早点成家立业干番大事业。刘清树同志想他人之所想,急他人之所急,主动向院领导请缨,再次下法庭,换年轻人进城,自己却二进团堡,这一干就直到退休。在临退休的前一天,仍然坚持在办案一线。

刘清树同志一直坚持认真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了更好地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他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刻苦钻研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上级法院和本院组织的集中学习活动,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为进一步做好审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认真审理好民、商事案件,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是他的己任。团堡是利川的东大门,团堡法庭是中心法庭,管辖面积大、范围广、同时案件数量多、种类繁杂。为了能够积极稳妥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在工作中刘清树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审理每一起民事案件,注重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只要有调解希望的,都力争调解结案,不放过做调解工作的任何机会。多年以来,他办理案件的调撤率都在80%以上。同时,他认真把好每一个判决案件的第一道关,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平均每年审结的案件都在120件以上,无一错案。

多年来,刘清树从不以老庭长自居,不摆架子,事事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主动承办疑难案件,正确行使审判职权,不吃拿卡要,不以案谋私,不枉法裁判,办案不拖延,对当事人不偏袒。廉洁执法、秉公办案,树立了自身的良好形象。

在日常工作中,刘清树以极强的集体荣誉感为法庭的建设、审判工作献计献策,院里每月情况通报、廉政情况通报是他的必学内容,对里面涉及到团堡法庭的问题,他都以严肃的态度向庭长提出意见和建议,还嘱托庭长一定要过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错误。在他的帮助和带动下,团堡法庭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

利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学贵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多次强调,刘清树同志的事迹值得全体干警学习,要学习他锲而不舍、公而忘私、爱岗敬业的精神,学习他捍卫集体荣誉感、为人厚道、朴实善良的品格。

如今,刘清树同志已光荣退休了,但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履行审判执行职责直到退休,值得法官群体学习、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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