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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臣香、田春红分别诉殷桂花与胡桥民间借贷纠纷两案

来源: 利川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1-04-22 15:32 点击量: 1728

湖 北 省 利 川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殷桂花(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70****6845):

本院受理原告殷臣香、田春红分别诉你与胡桥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满之日第三日即2021年7月26日9时30分在谋道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两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谋道法庭  联系电话:0718-758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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