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通知公示

关于印发《利川市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的通知

来源: 利川市法院 时间: 2023-01-06 11:02 点击量: 304

利川市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利川市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网上立案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进一步提升立案工作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减轻当事人立案诉累,结合本院立案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利川市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容缺受理机制

    对原告或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案件、小额诉讼案件及系列案,允许网上立案申请人在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时,只上传起诉状 (申请书)、当事人的主体材料、诉请的主要依据以及能确定管辖法院的材料,申请人可以不再另行提交纸质诉状,对与案件事实争议等有关的其他材料当事人可自愿选择是否在本次网上立案时扫描上传。

二、可容缺的材料类型

    针对普通民商事案件,申请人可以选择在网上立案平台只上传起诉书、当事人的主体材料、主合同、与管辖争议有关的材料及证据清单,其他涉及实体争议的证据材料可不在网上立案平台上传。(可容缺的参考材料详见附件 )

    针对执行案件,申请人可以选择在网上立案平台只上传提交申请书、主体材料和申请执行依据的首页和主文,其他执行依据中记载事实理由的页面、不必要的评估报告等材料

可不在网上立案平台上传

三、容缺材料的补交

    对通过网上立案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将完整的证据材料以及其他与诉讼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上传,申请人可以不

再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可容缺的参考材料

 

 

 

                                    利川市人民法院

2023年1月6日

附件:

利川市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容缺受理业务清单

序号

业务名称

可以容缺的次要材料

内容可以容缺的瑕疵

1

民商事起诉

1. 起诉状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律师事务所公函;

5.持有律师执业证原件的,可对复印件容缺;

6.非必要的证据材料。

1.起诉状落款仅有法人签章缺少法定代表人签字;

2.起诉状落款时间与实际提交时间相差3天以内的;

3.营业执照复印件缺少法人签章。

 

2

申请执行

1.申请执行书副本;

2.对生效二审判决、裁定申请执行的,可对一审判决、裁定书容缺;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律师事务所公函;

6.持有律师执业证原件的,可对复印件容缺;

7.执行款收款人账号。

1.申请书落款仅有法人签章缺少法定代表人签字;

2.申请书落款时间与实际提交时间相差3天以内的;

3.营业执照复印件缺少法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