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工作;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事项;办理市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起草全院各种文件、报告、简报、情况反映、工作总结及院长交办的其他文字材料;主管文电、秘书、文印、督办、机要、保密、统计、档案、调研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指导、监督人民法庭财务管理工作,保障机关及法庭的正常运转,每半年公布1次全院财务收支情况。编制年度预算及部门采购预算。负责全院财物的登记管理和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
按照本院基础设施及物质装备建设五年规划要求,抓好全院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网络建设,重点是院机关和人民法庭的网络建设以及计划内的机关、法庭基础设施建设。
负责机关环境卫生、绿化、水电气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做好接待工作,办好机关食堂。
完成各种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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