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妹起诉表哥离婚,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5-03-10 14:49 点击量: 4374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何雷)近日,团堡法庭审结一起表兄妹离婚纠纷。

原告朱某与被告李某系表兄妹,二人从小青梅竹马,成年后在两方家长的安排下于2001年登记结婚。婚后初期二人感情较好,然而在原告一连生育两个女儿后,双方感情开始出现裂痕,由于身处农村被告家人长期形成的重男轻女思想根深蒂固,加之被告脾气暴躁,为此经常因琐事与原告发生争吵,言语过激之时还对其大打出手。为了小孩的健康成长,原告一直隐忍。2014年4月,一番争执后为缓和二人关系,原告带着两个女儿回娘家居住至今,期间被告对女儿不管不问的态度令原告对其彻底失望,有感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原告遂向本院提请离婚。

受案之初,本庭干警皆认为此案只是一起普通的家庭矛盾引起的离婚诉讼,但庭审中经过承办人的细致询问,在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原告主动道出二人系表兄妹结婚的事实,由于事涉无效婚姻,承办法官当庭向原告陈明了其中利害,并责令其提交二人系表兄妹的事实证据。第一次庭审结束后,原告向本院提交了相应的证据,最终本院依法判决宣告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