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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烂漫,齐聚一堂话“枫桥”

来源: 利川市法院 时间: 2024-03-26 08:49 点击量: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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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的核心在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实现‘矛盾不上交’。人民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要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3月25日上午,在团堡法庭召开的利川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万军说到。

 “进一步做实做强做活“候鸟”枫桥驿站,广泛吸纳法治“候鸟人才”,引导他们更好地融入利川、扎根利川、奉献利川,为利川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建好三支队伍,把握四个关键,抓好五项行动,打造‘清源345,纠纷解清楚’枫桥式人民法庭。”……各法庭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结合自身实际和辖区特色,汇报思路与构想。

 “团堡法庭处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调撤率年均达80%以上,为我们平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有较好地创建基础。” 团堡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张艳芬表示,“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支持法庭工作,共同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争取让团堡法庭榜上有名。”

 “去年,在上级法院和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下,特别是在团堡镇党委政府的鼎力帮助下,团堡法庭重新进行了翻修,新的一年,有了新的面貌。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党组对镇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万军指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切实做好“三个服务”的重要路径,是推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全院上下要高度重视,切实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以“赶考”姿态,努力答好司法为民新考卷,展现新时代新“枫”景。

01以理念“革新”为先导,提升政治执行力

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法院“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更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这一定位,自觉将讲政治摆在首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指示批示上来,统一到上级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认识到位、思想重视、行动有力。

转变司法理念。加强能动司法,抓实“公正与效率”,以审判理念现代化引领审判工作现代化,提升审判质效,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为契机,将法庭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延伸服务职能。深度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深化“法庭+”作用,加大运用“法治体检报告”、法律风险警示书等,规范用好司法建议,群策群力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庭工作的认可度。

02以管理“蝶变”为抓手,提升司法公信力

抓队伍。院庭长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结合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确保队伍、案件不出问题。

抓配合。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互相补台,互相支持,鼎力配合,形成强大的能量场。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府院联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统筹各类解纷资源,形成合力,推进各类非诉讼解纷方式和诉讼解纷相贯通。

抓方法。积极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学习优秀做法,以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对标先进找差距,锚定一个赶超目标,与强者较量、跟快者赛跑、向高处攀登,努力实现更多创新、更大突破。

03以创建“实效”为驱动,提升改革引领力

出举措。认真研读上级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方案,牢牢把握创建要求,以方案为基础,对标对表,把创建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确保认识到位、思想重视、行动有力,将“规定动作”做实做优。

出品牌。因地制宜,结合自身情况和辖区特点,探索人民法庭差异化发展路径。创新工作机制,凝聚解纷合力,拓宽司法举措,注重挖掘“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的好案例、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创建出具有利川辨识度和影响力的品牌。

出成效。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发挥优势,事业上心、责任上肩、状态上身,以时不我待、敢争潮头的精神风貌奋力把蓝图变成现实。

会上,重温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省高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进会的会议精神、《全州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会议精神,宣读市法院创建工作方案。

副院长谭相华、党组成员汪小月、审委会专职委员杨春桃、各法庭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