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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促调 以保促执 跑出纠纷化解“加速度”

来源: 利川市法院 时间: 2025-06-16 15:07 点击量: 77

“我要起诉!王某欠钱不还,我申请冻结他的银行账户!”

近日,利川法院通过精准保全、高效划扣,促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诉讼阶段圆满化解,避免进入执行程序,既保障原告合法权益,又减轻被告诉累,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诉前保全促调解

2016-2017年间,王某因资金周转向李某借款共计60万元,期间偿还了部分本金及利息,尚余42万元本金未归还,李某多次催收,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李某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王某的银行账户及其他等价财产。

经审查,法官认为,李某诉求符合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为尽快实现保全目的,保证案件向实质性化解方向推进,法官立即做出保全裁定并移交执行部门,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王某名下的房屋进行查封并冻结其银行账户26万元。

诉前保全成功后,李某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官了解保全进度后,认为调解时机已成熟。

“账户被冻、生意停摆,您打算继续拖下去吗?”调解现场,法官直击要害。意识到“赖账”成本陡增,王某态度当即软化。法官趁热打铁,从法律后果、征信影响等多角度释明利弊。最终,双方当庭达成协议。

 协议虽成,执行难题接踵而至——王某现金流紧张,需解冻账户筹钱还款。李某则担心解封后财产转移,要求法院介入监督。

为确保调解协议及时履行,法官建议以“直接从保全财产中扣划”方式替代“当事人申请执行”。经双方同意,法官出具扣划裁定书,将被冻结的26万元直接扣划,剩余款项由王某另行支付。王某履行完毕后,法院及时解除了对其房屋的查封和银行账户的冻结。

审结不是审理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 下一步,利川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准确适用诉前保全制度,贯彻自愿调解、先行调解原则,推动诉前保全、登记立案、诉调对接等工作有机衔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力争“以保促调”“以保促执”,跑出实质解纷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