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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凤才与罗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利川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2-03-07 17:18 点击量: 4143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罗秋(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89****6013):

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郭凤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该公告已公布在本院官方网站lcsfy.hbfy.gov.cn)。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5日9时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附:承办法官: 李妍霖   136072495679

 

 

二○二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