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致全瘫 诉至法院得维权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3-12-12 12:44 点击量: 770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廖锋)近日,汪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并将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唐某等三人承包建筑工程,雇请牟某为建筑工人,并为工人购买了团队意外伤害保险。2012年8月9日5时许,牟某在工地上铺设模板时坠落,造成胸12椎骨折、脊髓损伤致全瘫。牟某受伤后住院治疗88天,用去医疗费55012.43元、夹克式背架2500元。牟某的损伤经鉴定,构成二级伤残,、存在二级护理依赖。2013年3月29日牟某将唐某等三人诉至法院,请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后期治疗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定残后的护理依赖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共计人民币705732.33元。

法庭当庭主持调解,通过承办人剖析案情,析明双方各自的责任比例。最终达成一致协议:三被告除已支付的31500元医疗费外,另在2013年12月9日前一次性赔偿牟某各项经济损失248500元。

2013年12月4日下午,三被告如约将248500元现金带至汪营法庭。承办人考虑到牟某瘫痪在床、行动不便,便将执行款至牟某家,当面交给牟某本人,承办人又考虑到现金放在家中不按期,便带领牟某家人前往银行存款。汪营法庭秉公执法、热情服务,使双方缓解敌对心理,化仇恨为理解,受到双方当事人和当地群众的好评,连称“党的政策好、党的干部好”,达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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