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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琼诉张建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利川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1-08-18 15:50 点击量: 1783

湖 北 省 利 川 市 人 民 法 院公   告

 

张建敏(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72****0042):

原告张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1年7月22日作出(2021)鄂2802民初14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张建敏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张琼借款39000元。因你现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前述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上诉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上诉至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年七月三十

 

 

 

 

附:承办法官:民一庭 徐敬军

联系电话:0718-726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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